民政登记
民事登记
根据俄中领事条约规定,俄罗斯驻华领事机构只对俄罗斯公民能办理民事登记。
出生登记
双亲或者唯一母亲或父亲要提供以下文件:
- 出生宣言;
- 中国出生医学证明书公证及领事认证的复印件(带俄语译文)两份,一份为出生登记,另一份为国籍登记;
- 双亲身份及国籍证件;
- 双亲结婚登记证;如双亲婚姻终止而从婚变至出生日期不满三百天,还提供婚姻终止证明;
- 为了准确记下孩子住址,双亲在华住宿登记表很受欢迎。
出生登记免费办理。由于手续复杂,需要预约。
父子(女)关系登记
当出生日期父母未婚情况下,出生登记时还需要办理父子关系登记。
为了办理父子关系登记,需要提供:
- 双亲共同宣言或依法生效的父子关系坚定裁决;
- 孩子出生证明;
- 双亲身份及国籍证件。
父子关系登记费:___元
如母亲死亡或无行为能力或失踪的话,父亲能单人申请并提供监护机构的书面同意。
详细见俄罗斯联邦民事登记法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七条。
死亡登记
申请人需要提供:
- 死亡宣言;
- 其与死者近亲关系的依据文件(婚姻证明、出生证明等)或按俄罗斯法律公证的近亲签署的委托书;
-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;
- 死者的护照。
死亡登记免费办理。
为了保证尸体或骨灰回国顺利,申请人还能提供由殡仪馆办理的文件,我馆能确认俄语译文相对。
婚姻登记
双申请人需要提供:
- 共同申请;
- 俄罗斯国内护照;
- 如申请人过去结婚,应该提供婚姻终止证明(离婚证明或亲人死亡证明);
- 如申请人之一未成年,应该提供结婚许可。
婚姻登记费:_____元
以下情况下,申请人无法结婚:
- 申请人之一已结婚;
- 双申请人有近亲关系或收养关系;
- 申请人之一依法无行为能力。
离婚登记
向我馆申请离婚,夫妻应该在我馆领事区域内长期居留而无有共同未成年子女。在俄罗斯外登记婚姻的夫妻应该向有关国家的正式机构申请离婚。
申请人需要提供:
- 共同申请;
- 身份及国籍证件;
- 结婚证明。
离婚登记费:______元(夫妻各人付)
如夫妻有未成年子女,应该通过法院终止婚姻。在领事区域内长期居留的夫妻受到法院裁决后,可以向我馆申请离婚证明。需要提供:
- 共同的或夫妻之一的申请;
- 依法生效法院裁决;
- 身份及国籍证件。